(时间:11月16日—23日)
资助中心审核学生贷款情况,无误后打印贷款材料。
(三)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申请学生签订借款合同,完善贷款手续(时间:11月23日下午,具体时间地点等通知)
材料包括:
(1)《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2份;
(2)《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》3份;
(3)《中国银行助学贷款借据》若干份;
(4)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资料袋1个;
(四)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材料审查阶段(时间: 11月23日-26日)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各学院、中心提交的贷款学生申请材料,核实学生贷款资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和准确性,无误后确定推荐贷款学生名单。
(五)中国银行审查、审批、发放阶段
中国银行终审学校资助中心提交的贷款学生申请材料,确定贷款学生名单,陆续发放贷款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积极开展助学贷款政策宣传。各培养单位应以助学贷款申办为契机,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,在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,充分运用新媒体传播渠道,创新宣传方式,增强宣传效果,使助学贷款等相关资助政策深入人心。
(二)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和征信宣传。各培养单位应在助学贷款申办时,普及征信、金融等相关知识,宣讲诚实守信事迹,倡导契约精神,加强学生的信用意识和诚信观念教育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自2020年起,助学贷款政策有所调整:1.贷款最长期限从原来的20年延长至22年,即学制+15年,最长不超过22年;2.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整,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;3.经与经办银行协调,本科阶段已获助学贷款当前仍未还清贷款的学生,在研究生阶段可以继续申办国家助学贷款。
(二)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,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;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。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,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。
(三)已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想要申请提高贷款额度,也需要提交以上所有材料,申请金额为提高的额度(例如:原来贷款金额8000元,这次想提高到12000元,申请的额度即为4000元)。
附件1:同意子女贷款声明(模板)
附件2:校园地贷款_学生申请操作说明
附件3:校园地贷款_班级辅导员审核操作说明
附件4:校园地贷款_学院审核人操作说明
附件5:beat365正版唯一官网必一家庭情况调查表(表样)